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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法制办再次来澧县征求城头山遗址保护立法工作意见

时间:2017-9-10 12:22:5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8286次

     9月8日上午,常德市法制办在澧县县政府举办《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常德市法制办副主任郑文廷、市文物局局长成健、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波等市县领导出席会议。市法制办、市文体广新局、市文物局相关人员,澧县人大法制委、县法制办、县文体广新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文物局、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澧县城头山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位于澧县的城头山遗址,具有6000多年的历史,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中国迄今所发现的年代最早、保存完整、内涵极丰富的古城址;遗址区内有世界迄今所发现的历史最早(6300-6500年前)、保存完好的水稻田遗迹,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科学和社会价值,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名录。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湘发〔2012〕3号)和2014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城头山遗址的保护,加快建设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近年来,城头山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已列入常德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城头山遗址保护立法工作,是市政府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个文化类政府规章,体现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市里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制办、市文体广新局、澧县人民政府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办公室设市法制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后,制定了详细的立法工作方案。相关工作5月中旬正式启动,此前已先后2次来澧县实地考察调研,与相关人员商讨。 6月中旬,组织起草工作相关人员赴湘西永顺老司城、四川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有关立法工作经验。7月上旬按《立法法》要求,组织确定法规草案框架,收集参阅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立法调研报告等着手起草,数易其稿, 8月底前形成《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法制办副主任郑文廷)

(常德市文物局局长成健)

 (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波)

    此次为第3次来澧县征求意见,澧县与会人员根据各自部门职责,结合《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条逐款分析讨论,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领导表示虚心接受,会后认真研究,合理采纳,确保城头山遗址保护立法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