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房屋安全 你我共同参与——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2022 年 4 月 29 日,长沙市望城区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夺去了 53 个同胞的生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县委县政府紧急部署,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全面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房屋是安居乐业的归宿。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自觉做到“十个不得”:1.不得违反规划设计擅自加层或改变使用用途;2.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大房屋荷载;3.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4.不得擅自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5.不得违规搭建或者擅自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6.不得将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出租、转让或用作生产经营场所;7.不得在室内明火取暖、熏烤腊制品;8.不得乱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9.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口、家中、店铺内充电;10.不得人货混居,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要在防盗网上开设逃生窗口。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真诚希望您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等靠要”心态,担负起房屋安全使用和维护维修的主体责任。如果发现有墙体倾斜或开裂、地基下沉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封闭停用等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澧县境内无危房”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欢迎广大居民携起手来,共同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共同抵制违法违规建设。如果发现违法违规建设或装修行为,请您拨打县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0736-2678110。
澧县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