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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6-9 16:17:25 来源:网络 作者:国家文物局 点击:9881次

   

[ 2014 - 05 - 15 ]


 

文物政函〔20143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2014614日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将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一)主题: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二)口号:

  1.瓷都千年 薪火相传

  2.寻找历史记忆 做好文物普查

  3.保护文化遗产 讲好中国故事

  4.用心灵感悟文化 以行动保护遗产

  5.传承文化遗产 添彩美丽中国

  6.保护遗产 留住乡愁

  二、宣传活动安排

  (一)2014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各地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要本着广泛参与、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各地可悬挂活动主题、宣传口号等标语。文博类报刊杂志、网站、微博要在显著位置刊布与遗产日活动有关的宣传内容。

  (二)6月14日当天,各级各类文博机构可通过展览、讲座、咨询和培训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公众开放日等形式,选择部分考古发掘工作现场、文物保护实验室等对外开放,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现场参观。

  (三)6月14日当天,各地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合作,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

  (四)做好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将开辟年度文化遗产日专栏,请各地积极投稿(专栏信箱:wenhuayichanri@sach.gov.cn)。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活动情况报送至国家文物局。

  三、6月14日景德镇主场城市活动将邀请各地一名代表出席,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新闻与宣传处 王汉卫 电话:010-56792055

               

 

 

 

                                    国家文物局

                                   20140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