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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流程

时间:2018-5-20 17:43:12 来源:澧县城头山 作者:澧县城头山 点击:5012次
    一 、藏品入藏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博物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可定为入藏藏品。
    (一)能够反映澧县或澧阳平原历史文化面貌的重要考古出土物和传世品;
    (二)新石器时代的各类文物;
    (三)符合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博物馆办馆宗旨和性质任务,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能够满足其收藏、展陈、科研之需的其他文物和标本。

    二 、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一)征集调查。藏品征集部门根据年度征集工作计划,按照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开展藏品征集调查,寻求征集线索。在对征集线索初步了解后,藏品征集部门应提出初步意见,并向分管主任、主任提交征集意向报告。
    (二)意向确定。分管主任、主任在接到征集意向报告后,及时召集征集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征集意向。
    (三)专家鉴定。根据文物的类别, 委托国家认可、具有权威鉴定评估资质的第三方鉴定评估咨询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拟征集藏品的真伪、价值、价格等情况进行论证,填写认定意见表,并对征集与否进行投票。
    (四)征集审批。凡经专家投票通过的,藏品征集部门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报告,由分管主任签署意见表,连同藏品的情况介绍一起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核。
    (五)签订协议。由本馆法人委托授权,与藏家签订《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博物馆征集藏品协议》,约定征集藏品的价格、交付方式、免责条款等。经过藏品验收,完成《征集藏品验收单》。
    (六)经费支付。收购藏品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藏品入藏。藏品征集到馆后,原则上应立即办理入藏手续。
    (八)藏品交接。藏品到馆后,相关责任人与藏品征集部门责任人对藏品进行审查,在确认无误后,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入藏凭证》,由部门主任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并送交保管部门,由保管部门主任和具体接收人员复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