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4) 公共服务设施:可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商亭、厕所、观景亭、停车场、换乘点、垃圾桶、座椅等。应根据游客容量、遗址公园建设规模和服务需求,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与规模等。
(三) 总体景观控制
包括景观空间布局、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公共环境塑造等。
1、 景观空间布局:应从总体上把握、提炼符合遗址演变规律的景观特征,以及遗址周边自然资源特色,防止过度人工化,并区别于一般城市公园。应按照遗迹的分布特征规划遗址公园整体空间架构。
2、 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应提出建构筑物的风格、体量、规模、立面及建筑语汇等控制要求。
3、 公共环境塑造:应提出必要的环境设施的控制要求和设计原则,以及遗址公园整体氛围、游客秩序、园内各类经营行为的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内容包括:
根据公园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专项规划内容,可包括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管理运营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竖向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应遵循文物保护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尽量减少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符合相关专业法规、标准及规范。
(一) 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
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应以遗址公园为主要工作区域,明确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的考古工作目标、任务、研究课题等。
(二) 管理运营规划
包括遗址公园管理架构、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宣传教育计划。
1、遗址公园管理架构:应在与遗址公园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遗址公园运营管理的目标、战略和架构,明确遗址公园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制度等构想。
2、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应明确运营主体和运营机制,进行游客与市场分析,对遗址公园建设、运营维护资金来源与回报(社会、经济综合效益)提出保障建议。
3、宣传培训计划:应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资源、主题等;制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三) 基础设施规划
如遗址公园范围较大、建设情况复杂并对原有基础设施管网改造较多,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道路建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尽量减少基础设施改造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基础设施管线应避开考古遗迹,主要设施应避免影响景观。
(四) 竖向规划
应根据遗址埋藏深度、遗址保护要求、遗址公园场地自然状况、建设特点和使用需求等,在尽量保持原有地形地貌的情况下,标明场地控制点标高、排水坡度、坡向等,测算土方平衡等。
(五) 综合防灾规划
遗址安全防范情况复杂的,应根据实际灾害因素制定综合防灾规划,包括防洪、防震、防火、防盗、防雷规划等。并根据主要灾害因素,按照相关标准合理确定灾害防治和避险的标准,提出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节点设计内容:
(一)应在总体设计的指导下,科学选择遗址公园重要节点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节点选择应包括遗址公园主要遗址展示节点、景观节点、主要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重要设施等。
(二)节点概念性设计应包括节点总平面设计、三维形象示意、建设控制要求等。
第十三条 投资估算内容:
根据规划内容,提出遗址公园相关项目实施的投资估算。
第三章 规划图纸 第十四条 规划图纸与内容:
(一) 区位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在地在国家、省、市等不同行政辖区的位置、所涉及的行政区划关系。
(二) 遗址公园范围图:在标准地形地图上划定遗址公园范围及规划范围,明确边界和坐标点。
(三) 遗存分布图:根据最新考古工作成果标明遗址的各类遗存分布情况,及其与遗址公园规划范围的关系。
(四) 文物资源分析图:分类或分级表达文物资源保存、保护和利用现状,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遗址公园范围内如有其他文物资源的,可绘制相关文物资源分析图。
(五) 区位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的外部交通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周边基础设施分布等,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六) 社会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处区域周边相关社会资源分布、现状及与遗址间的空间关系。
(七) 环境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处区域周边自然资源分布,地貌特征,以及建筑、道路、植被等环境要素。
(八) 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提供现状用地平衡表。
(九) 考古和科研条件分析图:标明已开展考古工作的区域、历次考古工作成果、待开展考古工作的区域和实施计划。
(十) 管理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现行保护区划范围、已实施的各类规划措施、现有管理和展示设施分布与规模、开放展示区域与游客服务设施等,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十一) 相关规划分析图:标明本区域涉及的其他相关规划以及涉及遗址公园的相关要求、计划实施的建设项目情况等。
(十二) 阐释与展示规划图:根据展示与阐释体系规划,表达阐释与展示结构,标明展示分区、展示流线及重要节点分布。
(十三) 总平面图:在准确标识考古遗址现状的基础上清晰表达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的主要规划内容,如主要展示对象、道路交通、设施分布等。
(十四) 功能分区图:标明遗址公园的遗址展示区、管理服务区、预留区等功能分区的位置、范围、面积。
(十五) 展示与标识系统设计图:标明遗址公园展示流线、各类展示方式组织与分布、博物馆等展示设施分布、各类标识分布与样式,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十六) 交通组织规划图:在准确表达各类遗迹的基础上,标明遗址公园的主、次及专用出入口位置,停车场、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范围及规模,各级道路分布及交通设施配备。
(十七) 设施分布图:标明各类设施的位置与规模。
(十八) 景观空间布局图:表达景观文化特征及自然资源特色分析过程,标明遗址公园整体空间架构。
(十九) 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图:从风格、体量、规模、立面及建筑语汇等方面表达建构筑物景观风貌控制,可以图片示意。
(二十) 公共环境景观示意图:通过景观示意图表达对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