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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头山管理处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9-30 17:02:31 来源:澧县城头山 作者:澧县城头山 点击:84329次
金资产管理。
   3.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所有项目建设支出、单笔3000元的维修、办公及接待费用,一律上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凡200元以上公务支出,严格按“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目录”规定的项目,用公务卡支出或转账结算。
   问题6.依法廉洁用权有偏差。
   (18)2016年5月,开发公司于合资人王俊成立城头山园林有限公司,2017年7月,该园林公司承接由开发公司招标的马堰-城头山遗址入口干渠绿化工程项目,工程合同价款95.6万元,工程项目实施上程序不合规,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漏洞。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委托审计机构对园林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
   2.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向政府申请,对开发公司所占股权进行转让。(目前转让申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通过)
   3.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根据审计和评估结论,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议定股权转让方案,完成了股权转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问题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19)管理处2017年至2019年的167次会议中,存在党政会议“一锅煮”的现象,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研究重大事项及人事推荐任免,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政工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一般每月一次,一事一议,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专用记录本,两人以上完整记录)
   2.明确主任办公会职责。由主任主持召开,研究事务性工作,管理处及公司全体班子成员参会。办公室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3.党支部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按党章党规商议相关事项。党建专干负责会议记录。
   4.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主任不定期主持召开,一般安排部署本单位重大活动及全县中心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
   问题2.党员队伍建设不重视。
   (20)管理处在编在岗26人中,除一名35岁以下党外领导干部外,尚有6名35岁以下非党一般干部,但近四年来没有纳新一名党员。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鼓励青年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优秀分子加强培养;同时认真向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汇报,争取发展名额(全县宣传系统每年新党员指标不足5人,虽然前几年管理处一直在申报,但因名额有限,没能发展党员。)
   2.今年上半年已发展2名预备党员。今后会继续重视青年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问题3.党支部设置不到位,党员行使权力不充分。
   (21)开发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018年10月与管理处正式分设,目前在编正式职工和外聘人员中,已有正式党员6名,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应当成立党组织而未成立;公司董事长杨军、副董事长胡佑国两人均未参加2018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度“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开发公司单独成立了党支部,杨军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2.开发公司党支部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各项活动。
   问题4.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
   (22)2019年7月30日,管理处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因党建业务知识不熟悉,违反中共澧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对管理处支部换届批复的规定,采取全体参会党员差额投票选举产生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的方式进行。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撤换原政工兼党建专干。
   2.经请示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重新选举。
   3.对新任政工和党建专干教育培训,吸取教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问题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3)管理处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研究人事调整、评先推优等工作中,主要负责人没有坚持末位表态,且议事规则不完善,发表意见不充分。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加强湘办发〔2013〕22号《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及时纠错误。
   2.明确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范畴,确定相关事项时,邀请县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规范相关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合理集中,杜绝暗箱操作或“一言堂”的不良倾向。
   问题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4)管理处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开展不扎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8年1-3季度“三会一课”记录时间顺序逻辑性问题严重;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实际参会党员人数与报告统计党员人数、实际评优和统计结果不一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不全,且登记表只加盖印章,支部书记和党组未按规定签署意见;2019年12月5日支部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一会四评”,缺少党员互评和支部讲评环节,且领导点评未到个人。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照“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完善制度方案,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做好记录和登记,在第四季度组织一次高水平的组织生活会。
   2.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做好“一会四评”。
   3.撤换原政工兼党建专干。
   4.做好新任政工和党建专干教育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问题7.用人管理欠规范。
   (25)管理处五年以上未交流轮岗的二层骨干有4人,即办公室主任刘静自2008年以来任现职至今,财务科科长杨四华、藏品管理陈列部主任张方芳、公众服务部(游客服务中心)主任王静等同志自2014年以来任现职一直未进行调整。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
   2.加大二层骨干交流轮岗力度,并做好相关情况说明。未交流轮岗的二层骨干有4人,其中,王静、张方芳同志轮岗均未满五年,王静同志2017年前任策划部负责人,2017年任旅游发展科负责人;张芳芳同志2017年前任旅游发展科负责人,2017年任文物馆藏保护科负责人。
   3.因杨四华已于8月由县委组织部正式任命副科级财务科科长,加其他3人岗位专业性相对较强,对各自工作比较熟悉,请求暂缓轮岗。
   问题8.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26)上班考勤制度形同虚设。管理处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动真碰硬。一是干部管理不严格,对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单位仅以模板式通报应付了事、没有形成震慑;二是对多年来全员提前20分钟下班的陋习见而不纠;三是没有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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